摘要:蜀道曾经是多民族共同开发的交通道路。蜀道线路近旁有不同民族分布。秦汉时期所谓“有蛮夷曰道”,在蜀道沿线有密集的设置。蜀道的开通,又为划时代的活跃的民族交往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蜀道建设与西北、西南多民族交错居住地区的经济开发、文化联系和行政推行同步。蜀道交通条件促成了沿途多民族的交往、交流和交融。考察西北、西南地方民族史,应当对于蜀道的历史文化作用有所关注、有所研究、有所理解、有所说明。
关键词:蜀道;蛮夷;道;民族;交往
穿越秦岭巴山障碍,沟通关中平原和成都平原的蜀道,曾经是由多民族共同开发得以通行的交通道路。蜀道线路近旁分布有不同民族,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傍依蜀道,同时也促成了蜀道的繁荣。秦汉时期县级设置“有蛮夷曰道”。这种民族地区行政管理单位在蜀道沿线有比较密集的分布。蜀道的开通、养护和拓展,也为划时代的民族交往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蜀道建设与多民族交错活动地区的经济开发、文化联系和行政推行大致同步。我们考察西南地方民族史,应当对于蜀道的历史文化作用有所关注、有所考察、有所理解、有所说明。
一、蜀道早期形成与不同族群的文化交往
早在旧石器时代,秦岭南北早期人类的文化面貌已经可以看到共同的特点。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分布地域有跨越秦岭的历史存在。相关考古研究收获可以说明通过秦岭山区的古代道路已经初步开通。
我们看到,成都平原已经实现相当高度文明水准的三星堆文化,使用青铜器有人物头顶尊形器物的造型。这种尊形器,形制与黄河中游地方流行的青铜酒尊是一致的。三星堆文化遗址出土青铜尊,与安阳等地殷商手工业作品亦形制相同。显然,跨越秦岭巴山的早期蜀道,已经在发挥南北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沟通作用。这一时期的蜀道,我们还不清楚其线路方向、具体路径、往来效率和通行方式。但是这条古道的交通意义是非常重要的。
殷墟甲骨资料可见有关“蜀”的卜辞。这可以说明蜀地居民与中原文化的联系。
《华阳国志》卷一三《序志》写道:“彭祖本生蜀,为殷太史。”顾颉刚说,“老彭是蜀人而仕于商,可以推想蜀人在商朝做官的一定不止他一个。古代的史官是知识的总汇,不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他应当都懂。蜀人而作王朝的史官,可见蜀中文化的高超。”当然,“彭祖本生蜀,为殷太史”的说法未必是可以确信的消息,其中所反映的,还有蜀和商王朝之间在交通条件基础上的文化联系。顾颉刚指出:“古书里提到蜀和商发生关系的,似乎只有《华阳国志》这一句话。可是近来就不然了。自从甲骨文出土,人们见到了商代的最正确的史料,在这里边不但发见了‘蜀’字,而且发见了商和蜀的关系。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怎不使人喜欢!”他告诉读者,对于蜀和商的关系的研究,叶玉森先生《殷契钩沈》、陈梦家《商代地理小记》、唐兰先生《天壤阁甲骨文存考释》均有考论。董作宾分析了殷墟甲骨资料中出现“蜀”字的11条卜辞, 指出“(氏)蜀射三百”“蜀御”“至蜀”“正(征)蜀”等甲骨卜辞文字可以说明, 当时蜀国往往把射手、御人等有特殊技能的人士作为服役者提供给殷王朝执政集团。殷王朝与蜀国有外交往来,曾向蜀国派遣使者。蜀人来朝,也以燕享接待。殷王朝与蜀国之间也曾经发生过战争。武丁时代曾经派出武装力量远征蜀地。董作宾认为,蜀国和缶国彼此地理位置相近。蜀人的活动区域有可能在陕南地方。而顾颉刚则根据历史文献记载进一步推断,蜀人曾经活动于“汉水流域”。他写道:“蜀的北境本达汉中,所以蜀王‘东猎褒谷,见秦惠王’。”这里又被称为“汉中的蜀”。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可知蜀道经过“陕南”“汉中”的路段在殷商时代就曾经有殷人和蜀人通行的历史迹象。
童恩正发表了以为蜀族主要活动地域在“成都平原”的意见。他在《古代的巴蜀》中写道,至少在商代后期,蜀作为西南方一个较大的部族集团,与商王朝有联系,相关迹象在甲骨文资料中留下了一些片断的记载。看来,“在相当长的时期之内,蜀族似乎是臣服于商的,所以他们有向商王朝提供各种劳役的义务”。比如甲骨文可见蜀人向商提供“射”“御”的信息,又有商王朝“派遣使者去蜀”的记录:“丁卯卜,共贞,至蜀,我又(有)史(使)。”(前八·三·八)他还注意到记载“武丁准备征集军队讨伐蜀人”的卜辞,出现“王登人正(征)蜀”(后上九·七)字样。此外,甲骨文中还可以看到反映“商王准备征伐缶和蜀两族”的内容。“缶是陕西南部的一个方国,与四川邻近”。商王朝与蜀国的外交往来和军事冲突,可以说明经过“陕西南部”克服秦岭巴山阻障的南北交通道路的存在。童恩正还指出,“甲骨文所记载的商与蜀的关系,是得到了地下出土文物的证实的”。
二、周原甲骨“伐蜀”“克蜀”文字与“武王率西南夷诸州伐纣”
出土于陕西岐山、扶风周原遗址的西周早期(包括先周)的甲骨文字遗存,是研究商周关系和周人历史的重要资料。周原甲骨文发现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亦反映商代克服秦岭巴山交通阻障的历史性的成功。
周原甲骨可见“伐蜀”(H11: 68)、“克蜀”(H11: 97)文字。杨宽论述“西周开国史”时有关“周的起源和兴起”的论说,与周原卜辞“述及‘楚子’和‘楚白(伯)’,述及‘密’‘微’等国”,“述及‘(黎)’‘毕’‘窚’等地”的记载相联系,予以重视。在有关商代周人与外族文化联系的文字记录中,“楚”和“蜀”距离周原都比较遥远。而“周”与“蜀”的交往,需要克服更为艰险的交通障碍。
保留“伐蜀”“克蜀”文字的周原甲骨资料,有的学者以为年代属于周文王时期。有的学者分析当时“在军事上,文王为了解除周的后顾之忧,首先将势力扩展到江淮之间,南及江汉,西南入巴蜀”的战略意图,据此发表了周部族军事力量已经“西南入巴蜀”的判断。
周原甲骨有关“伐蜀”“克蜀”的文字,可以确切证明商代晚期蜀道交通条件已经得到初步开发的事实。周原居民往“蜀”的道路,只能是后人称为“蜀道”的秦岭巴山通路。当时的蜀道,通行能力已经可以服务于长距离远征这种较大规模的军事行动。
西部和东部政治军事实体的上升到军事层面的竞争,以武王伐纣,即周人组织的多部族联军于牧野之战击败殷商军主力,“制纣于牧野”,“实抚天下”,完成了最高执政权的转移。而曾经与周人敌对的“蜀”,此时则与周人联合,共同攻击殷商武装力量。
据《史记》卷四《周本纪》记载,“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远矣西土之人!’武王曰:‘嗟!我有国冢君,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纑、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关于“庸、蜀、羌、髳、微、纑、彭、濮人”,裴骃《集解》:“孔安国曰:‘八国皆蛮夷戎狄。羌在西。蜀,叟。髳、微在巴蜀。纑、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南。’马融曰:‘武王所率,将来伐纣也。’”张守节《正义》:“髳音矛。《括地志》云:‘房州竹山县及金州,古庸国。益州及巴、利等州,皆古蜀国。陇右岷、洮、丛等州以西,羌也。姚府以南,古髳国之地。戎府之南,古微、泸、彭三国之地。濮在楚西南。有髳州、微、濮州、泸府、彭州焉。武王率西南夷诸州伐纣也。’”
裴骃《集解》引孔安国所谓“八国皆蛮夷戎狄”,指出武王伐纣动员了多民族联军。所谓“蜀,叟。髳、微在巴蜀”,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所谓“益州及巴、利等州,皆古蜀国”,又说“姚府以南,古髳国之地。戎府之南,古微、泸、彭三国之地”,“濮在楚西南。有髳州、微、濮州、泸府、彭州焉”,又强调“武王率西南夷诸州伐纣也”。或许可以说,“八国皆蛮夷戎狄”之中,“西南夷诸州”占很大比重。这些被称为“蛮夷戎狄”的多民族部队与周人伐纣武装人员完成集结,应当经行蜀道北上。
正如《华阳国志》卷一三《序志》所说,“武王伐纣,蜀亦从之”,“巴蜀”“与牧野之师,希同盟要之会”,是克服了所谓“西土险固,襟带易守”的地理条件,赖有秦巴山脉“谷道之通”的。
三、秦史记忆中的蜀道民族构成:“大梓、丰、大特,盖戎名”说
《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秦文公)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的传说保留了具有神秘内涵的历史记忆。裴骃《集解》:“徐广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图大牛,上生树本,有牛从木中出,后见丰水之中。’”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云:“大梓树在岐州陈仓县南十里仓山上。”又有《录异传》云“秦文公时,雍南山有大梓树,文公伐之,辄有大风雨,树生合不断。”有病人夜“闻有鬼语树神”,得“使人被发,以朱丝绕树”而伐之的启示,“公如其言伐树,断,中有一青牛出,走入丰水中”的故事。与此传说相关,有“置髦头”的名物史遗存,而后“汉、魏、晋因之”。而“画青牛障”的礼俗,遗传更为久远。据说“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据《续汉书·舆服志下》,“皇后谒庙服”的“步摇”装饰制度,“南山丰大特”与“熊、虎、赤羆、天鹿、辟邪”共同形成“六兽”组合,“皆以翡翠为毛羽”,也值得注意。所谓“六兽”,不排除代表六个分别以“兽”为图腾的古代部族的可能。而所谓“南山”“雍南山”“岐州陈仓县南十里仓山”以及“武都故道”“丰水”等信息,都指向蜀道经过的“秦岭”。
所谓“伐南山大梓”,体现秦人从“南山”获取林业资源的情形。秦人曾经在西汉水上游和渭水上游活动,其经济生活有林业开发的内容。秦人的早期历史,有与“戎”“西戎”竞争、战伐以及和亲的关系。秦人对秦岭西段的林区开发,亦见于放马滩秦墓出土木板地图提供的信息。东汉末年董卓言长安宫殿建筑:“武帝时居杜陵南山下,有成瓦窑数千处,引凉州材木东下以作宫室,为功不难。”说明“凉州材木”的林产优势延续长久。有学者认为,“‘丰大特’所描述的是伐木之前的祭祀活动”。所谓“牛”“大牛”“青牛”“大特”“努特”等,都可以说明秦人对“南山”野生动物资源的了解。“丰大特”,高亨以为“丰借为逢”。有学者以为,“‘伐南山大梓,丰大特’也可以写成‘伐南山大梓,逢大特’”。
李零注意到“陈宝”与“怒特”的神秘关联。汉代画像资料可见“陈宝”与“怒特”画面对应且以组合方式出现的情形。有研究者指出,“陕北汉墓画像石中,已发现有 20 余例‘鸟喙—牛首’神组合,晋西北汉墓画像石中亦发现近10 例”,鲁南苏北、淮北地区也有发现。可见在汉代社会意识中,“陈宝”与“怒特”的“组合”已经成为定式。关于“怒特祠”所在,有不同的说法。田天认为,“以怒特祠在武都故道的说法证据较多,似更为近真”。“陈宝祠”和“怒特祠”都与蜀道交通线路有关,值得交通文化研究者注意。而秦岭艰辛行旅途中异常鸟兽的发现,是会令人产生神异联想的。
日本学者泷川资言认为,“大梓、丰、大特,盖戎名”,判定“大梓、丰、大特”都是“戎”的名号。按照这样的理解,则“伐南山大梓,丰大特”应该读作“伐南山大梓、丰、大特”。即说以武力征伐“南山”一带的“戎”族。“大梓”“丰”“大特”都是指代居于秦岭山地的“戎”族的名称。这样的意见自是新异之说,可惜论者并没有为这一判断提供证据,已有学者用成说“丰水大牛”予以否定。
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到,《史记》相关记述很可能由自《秦记》。而秦文公时代正是“初有史以纪事”,即秦史记录刚刚启始的初期阶段,其中杂有神秘主义文化或说原始思维表现的成分,是很自然的。滕铭予从考古学遗存的研究出发,称秦文公时代为“秦文化的确立阶段”。或说“各种民间俗信,如‘树精为青牛’说,对‘不死树’的崇信以及‘朱丝绕树’‘被发’‘赤灰’等巫术手段都被融入其中”,以为“渐渐掩盖了史实原貌”。透过“民间俗信”和“巫术手段”发现“史实原貌”,需要做认真的工作。或许“大梓、丰、大特,盖戎名”的认识,也有积极的提示意义。
四、秦人和蜀人的蜀道经营与中原人的“戎翟”判定
蜀道通过秦岭的路段的开通,秦人曾经付出过积极的努力。战国时期有关秦国力强势的论说已言及蜀道交通条件,如所谓“栈道千里于蜀汉”,“栈道千里,通于蜀汉”,后来又有司马迁评价“关中”言其“然四塞,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以所多易所鲜”之说,也说到“秦文、德、缪居雍,隙陇蜀之货物而多贾”,都强调了蜀道“栈道千里”交通形势的优越。秦人对蜀道的经营为世人瞩目,并不在于翻越秦岭有子午道、灙骆道、褒斜道、故道,路线多于翻越巴山的米仓道、金牛道以及后人称作荔枝道的路段,而表现为褒斜道等线路的历史作用特别突出。由于秦人修筑通往巴蜀的“栈道”,显著改善了秦岭巴山的交通条件。征服秦巴山脉交通险阻的建设,在世界交通史上也有重要的地位。秦军循栈道据有巴蜀,取得这一地区的人力物力资源,改变了与东方强国的实力对比,形成了对主要敌国楚国优越的战略态势,对于最终实现统一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早期蜀道的开通,是秦人和蜀人共同完成的交通建设成就。秦蜀交通,有久远的历史记录。《华阳国志》卷三《蜀志》记载,“蜀之为国”,“北与秦分”。又写道:“与秦同分,故多悍勇。”秦蜀文化风格之所以彼此接近,有交通条件的作用。据说蜀人传说时代的先王“卢帝”当政时,曾经“攻秦,至雍”。春秋战国时期,秦蜀之间互有往来。《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厉共公二年,蜀人来赂。”又秦惠公十三年(前387),“伐蜀,取南郑”。同一史实,《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作“蜀取我南郑”。又《秦本纪》:“惠文君元年”(前337),“蜀人来朝”。同一史实,《六国年表》则写作“秦惠文王元年”“蜀人来”。
《华阳国志》卷三《蜀志》记录了反映秦巴山地道路早期开通的著名的“石牛”“五丁”故事:“时蜀有五丁力士,能移山,举万钧。……周显王之世,蜀王有褒汉之地,因猎谷中,与秦惠王遇。惠王以金一笥遗蜀王。王报珍玩之物。物化为土,惠王怒。群臣贺曰:‘天奉我矣,王将得蜀土地。’惠王喜,乃作石牛五头,朝泻金其后,曰:‘牛便金。’有养卒百人。蜀王悦之,使使请石牛,惠王许之。蜀遣五丁迎石牛。既不便金,怒遣还之。乃嘲秦人曰:‘东方牧犊儿。’秦人笑之曰:‘吾虽牧犊,当得蜀也。’”秦王和蜀王“褒汉”“谷中”之遇,反映蜀道的早期开通,已经具备了君王可以通行的条件。双方对于开通“蜀道”的积极态度,取合作的倾向。《水经注》卷二七《沔水》引来敏《本蜀论》写道:“秦惠王欲伐蜀而不知道,作五石牛,以金置尾下,言能屎金。蜀王负力,令五丁引之成道。秦使张仪、司马错寻路灭蜀,因曰‘石牛道’。”《华阳国志》卷三《蜀志》中,又可以看到有关秦“许嫁五女于蜀”,而“蜀遣五丁迎之”的记载。蜀使朝秦,秦王嫁女,五丁迎之,都是秦蜀交通过程。这一传说,也可以与“蜀王负力,令五丁引之,成道”之说对照理解,看作蜀道早期开通的历史真实的反映。
通过相关传说“蜀王有褒汉之地,因猎谷中,与秦惠王遇”,“秦惠王欲伐蜀而不知道,作五石牛”,“蜀王负力,令五丁引之,成道”,以及秦惠王“许嫁五女于蜀,蜀遣五丁迎之”等情节,可以说明秦人和蜀人在蜀道开通的事业中,有实际上的合力经营。
蜀道沟通秦蜀。而以民族史的视角考察秦人和蜀人的关系,应当注意其文化构成有异,而中原人通视之为“夷翟”的事实。
《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说:“秦杂戎翟之俗”,“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史记》卷四四《魏世家》:“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义德行。”《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
而《史记》卷七〇《张仪列传》可见这样的说法:“今夫蜀,西僻之国而戎翟之伦也”,“夫蜀,西僻之国也,而戎翟之长也”。
张仪和司马错的政论,所谓“戎翟之伦”“戎翟之长”,既是中原人对蜀的评价,也是秦人对蜀的评价。
五、“巴俞”和“西南夷”:蜀道交通系统与邻近地方的民族关系
除了“秦”“蜀”在较为遥远的时代曾得“戎翟”定义而外,蜀道沿途还有或称“夷”或称“獠”的“巴俞”“巴渝”等部族或部族联盟。而蜀道继续向南延伸,又实现了和“西南夷”联系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蜀道其实是民族交往的走廊。
《后汉书》卷六八《南蛮传》关于“板楯蛮夷”的记载,明确说到“群虎”为害,阻碍“秦、蜀、巴、汉”交通,而“巴郡阆中夷人”“射杀白虎”的事迹:“板楯蛮夷者,秦昭襄王时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蜀、巴、汉之境,伤害千余人。昭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赏邑万家,金百镒。时有巴郡阆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杀人者得以倓钱赎死。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李贤注引《华阳国志》,指出“杀虎”故事有“巴夷廖仲等射杀之”的说法。有学者据《华阳国志》卷一《巴志》云“世号‘白虎复夷’,一曰‘板楯蛮’,今所谓‘弜头虎子’者也”,以及《隶续》录《汉繁长张禅等题名》有“白虎夷王谢节”,“白虎夷王资伟”,以为“‘白虎’为板楯之种,非‘一白虎’也”。又说:“本传下文程包云‘板楯七姓,射杀白虎立功,先世复为义人’,若一白虎,何须七姓杀之?”“若一白虎,何须七姓杀之”的质疑有一定道理,“‘白虎’为板楯之种”的意见,符合“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传说。《汉繁长张禅等题名》“白虎夷王谢节”“白虎夷王资伟”名号称“白虎”,似未可排除“白虎”为族种符号甚至部族信仰对象的可能。然而《华阳国志》卷一《巴志》相关记载作如下表述:“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自黔、蜀、巴、汉患之。秦王乃重募国中:‘有能煞虎者邑万家,金帛称之。’于是夷朐忍廖仲、药何、射虎秦精等乃作白竹弩于高楼上,射虎。中头三节。白虎常从群虎,瞋恚,尽搏煞群虎,大呴而死。秦王嘉之曰:‘虎历四郡,害千二百人。一朝患除,功莫大焉。’欲如约,嫌其夷人。乃刻石为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煞人雇死,倓钱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汉兴,亦从高祖定乱,有功。高祖因复之,专以射虎为事。户岁出賨钱口四十。故世号白虎复夷。一曰板楯蛮。今所谓弜头虎子者也。”其中并未强调“一白虎”,而“煞虎”“射虎”情节具体,“白虎为害,自黔、蜀、巴、汉患之”“虎历四郡,害千二百人”等说,既称“白虎”,亦称“虎”,应是指曾经为害地方的切实的虎患。
虎患妨害“秦、蜀、巴、汉”,或说“黔、蜀、巴、汉”交通,都说到蜀道通行的保障问题受到威胁。“射杀白虎立功”的“板楯七姓”作为“夷人”英雄,是维护蜀道交通的功臣。
《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裴骃《集解》引郭璞曰:“巴西阆中有俞水,獠人居其上,皆刚勇好舞,汉高募取以平三秦。后使乐府习之,因名《巴俞舞》也。”司马贞《索隐》引郭璞曰:“巴西阆中有俞水,獠人居其上,好舞。初,高祖募取以平三秦,后使乐人习之,因名《巴俞舞》也。”所谓“汉高募取以平三秦”或“高祖募取以平三秦”,本《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汉王引兵东定三秦,何以丞相留收巴蜀,填抚谕告,使给军食。”《汉书》卷三九《萧何传》载录萧何向刘邦建议:“臣愿大王王汉中,养其民以致贤人,收用巴蜀,还定三秦,天下可图也。”“巴蜀”“獠人”参与刘邦“平三秦”“东定三秦”的战争,应当由蜀道北上。
据说“巴人”“俞人”除因“并趫捷善斗”随刘邦“定三秦灭楚”创立战功之外,其民族文化表现如“乐”“舞”等,也通过蜀道北向影响中原。《汉书》卷二二《礼乐志》颜师古注:“巴,巴人也。俞,俞人也。当高祖初为汉王,得巴俞人,并趫捷善斗,与之定三秦灭楚,因存其武乐也。巴俞之乐因此始也。巴即今之巴州,俞即今之渝州,各其本地。”《汉书》卷五七上《司马相如传上》颜师古注:“巴俞之人刚勇好舞,初高祖用之,克平三秦,美其功力,后使乐府习之,因名《巴俞舞》也。”《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下》颜师古注:“巴人,巴州人也。俞,水名,今渝州也。巴俞之人,所谓賨人也,劲锐善舞,本从高祖定三秦有功,高祖喜观其舞,因令乐人习之,故有《巴俞》之乐。漫衍者,即张衡《西京赋》所云‘巨兽百寻,是为漫延’者也。鱼龙者,为舍利之兽,先戏于庭极,毕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跳跃漱水。作雾障日,毕,化成黄龙八丈,出水敖戏于庭,炫耀日光。《西京赋》云‘海鳞变而成龙’,即为此色也。俞音踰。砀音大浪反。衍音弋战反。视读曰示。观示者,视之令观也。”所谓“武乐”“巴俞之乐”“《巴俞》之乐”“《巴俞舞》”北传,甚至国家祭祠乐队包括“巴俞鼓员三十六人”。相关文化现象,可以说明蜀道作为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之重要条件的作用。
蜀道联系秦汉行政中枢咸阳—长安与西南地方,继续延伸,则有“西夷西”国际道路的开拓。蜀道联系到西南夷地方,使得此前“罢之”的交通工程再次启动。《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列传》记载:“(汉武帝)令(张)骞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出駹,出冄,出徙,出邛、僰,皆各行一二千里。其北方闭氐、筰,南方闭巂、昆明。昆明之属无君长,善寇盗,辄杀略汉使,终莫得通。然闻其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曰滇越,而蜀贾奸出物者或至焉,于是汉以求大夏道始通滇国。初,汉欲通西南夷,费多,道不通,罢之。及张骞言可以通大夏,乃复事西南夷。”“西夷西”道路的开拓,是汉代交通史上的大事,也是中外文化交流史上的大事。汉武帝时代开启域外文化联系的这一交通探索,后来形成一些学者所谓“西南丝绸之路”。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汉武帝的目的,“是为征讨南越寻找便捷通道,以及寻找通往大夏的交通线,而不是为了开发西南夷地区的经济资源”。但是交通建设的客观影响,却使得“西南夷地区”与中原的经济联系得以更为密切。东汉时期,海西“幻人”由滇缅古道到达成都平原,再由蜀道北上,到达洛阳,进行了成功的宫廷表演。
另一条“蜀道”延伸形成的国际道路,即通过“枸酱”之路与南海丝路起点珠江下游地方的连通。因蜀道延伸新开通的丝绸之路经过中国西南多民族地区,使得复杂的民族关系转而出现新的历史性变化。
六、“有蛮夷曰道”:秦汉蜀道线路的民族分布
秦汉地方管理制度所谓县级行政区“有蛮夷曰道”的特殊设计,因由在于当地交通条件与民族背景的综合作用。回顾秦史与秦文化的发展进程,可以看到蜀道沿线地方较为集中的“道”的设置,或许可以看作相关行政方式的历史渊源。
《汉官旧仪》卷下写道:“内郡为县,三边为道。”这里所谓“三边”,应当是“北边”“西边”“南边”。也就是中原民族与边地民族、境外民族彼此交错相处,共同生活生产的地方。这里所谓“内郡”“三边”对应的区域划分形式,汉代行政史又可见“内郡”“边郡”的区分。不过,事实上并非绝对的“三边为道”,被看作“内郡”的地方也曾经是多有“道”的设置的。比如说蜀道沿线较密集分布的“道”。不过,这里有些“道”起初设置的时代,对于秦国和蜀国来说,当地曾经是“边”。
马非百《秦集史·郡县志上》言秦“道”8处,即:除道、狄道、故道、绵诸道、䝠道、湔氐道、严道、僰道等。并说“狄道、䝠道之入秦,皆孝公一代之事矣”。有学者发表过这样的意见,“秦‘道’源于西周以来的开道铺路制度,完成于秦国对三边少数民族征服过程中的凿道开山,驻兵镇守”,并称之为“筑道置邑制度”。大概“‘道’为秦国创设”的判断,是符合历史真实,亦为多数学者所赞同的。不过,对于秦“道”设置的具体年代,存在不同意见。据马孟龙考察,“秦代至少设置12道。这12道是确定无疑的秦道,……”表列“出土文献所见秦代道目”:内史:翟道:陇西郡:䝠道;陇西郡:溥道;陇西郡:故道;蜀郡:僰道;巴郡:宕渠道;巴郡/南郡:荆山道;南郡:夷道;北地郡:昫衍道;陇西郡:氐道;上郡:雕阴道;陇西郡:予道。12道中,陇西郡5道,占41.67%。马孟龙认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记载了23道,即翟道、义渠道、略畔道、昫衍道、羌道、故道、狄道、夷道、辨道、武都道、予道、氐道、薄道、䝠道、方渠除道、雕阴道、青衣道、严道、月氏(道)、阴平道、蜀氐道、县递道、湔氐道。属于陇西郡的“道”值得引起重视。马孟龙指出,“秦国西北诸道的设置时间较早。西北地区的8个道,陇西郡占5道,秦国对陇西的开拓,史书有较为明确的记载”。而“陇西郡”既是秦人起初崛起的地方,又与蜀道交通密切相关。“陇西郡”的“道”,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有“狄道、戎邑”。整理小组注释:“狄道、戎邑,汉初属陇西郡。”在对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巴蜀“县道”的讨论中,我们注意到有“秩各六百石”的“蜀郡”的“青衣道”“严道”和“秩各五百石”的“蜀郡”的“绵递道”“湔氐道”,“巴郡”的“阴平道”“甸氐道”。“秩各五百石”的,有广汉郡的“阴平道、甸氐道”和蜀郡的“绵递道、湔氐道”,均见于简四六五。其文曰:“阴平道蜀氐道绵递道湔氐道长秩各五百石。”《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广汉郡”条下:“甸氐道,(白水出徼外,东至葭明入汉,过郡一,行九百五十里。莽曰致治。)”“刚氐道,(涪水出徼外,南至垫江入汉,过郡二,行千六十九里。)阴平道。(北部都尉治。莽曰摧虏。)”“蜀郡”条下:“绵虒,(玉垒山,湔水所出,东南至江阳入江,过郡三,行千八百九十里。)”“湔氐道,(《禹贡》崏山在西徼外,江水所出,东南至江都入海,过郡七,行二千六百六十里。)”按照整理小组的释文,“阴平道、蜀〈甸〉氐道、县〈绵〉递道、湔氐道长,秩各五百石,丞、尉三百石。”整理小组注释:“阴平道、甸氐道,汉初属广汉郡。”“绵递道、湔氐道,属蜀郡。”其实简文写作“蜀氐道”者,未必是“甸氐道”的误写,也有可能原称“蜀氐道”者,后来方分划为“甸氐道”和“刚氐道”。
就“县有蛮夷曰道”的行政传统而言,“汉承秦制”的延续关系是明显的。而秦人积极开发交通条件同时有效处理民族问题方面的发明,有值得肯定的历史意义。
《中国历史地图集》标示了陇西郡“狄道”“氐道”“羌道”,天水郡“戎邑道”“略阳道”“䝠道”“绵诸道”,武都郡“武都道”“故道”“嘉陵道”“修成道”“下辨道”“平乐道”,广汉郡“阴平道”“甸氐道”“刚氐道”,蜀郡“湔氐道”“绵虒道”“严道”。其中许多“道”的设置与蜀道交通有关。
清代学者黄以周认为,“道”是“蛮夷”交通通路,并非标识其居邑分布:“所谓道者,为蛮夷水陆往来之通衢,非指土著而言。”严耕望在《唐代交通图考》的《序言》中则这样写道:“汉制,县有蛮夷曰道,正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主要行政措施惟道路之维持与控制,以利政令之推行,物资之集散,祈渐达成民族文化之融合耳。”所谓“蛮夷水陆往来之通衢”,“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道路之维持与控制”,都强调“道”的制度的交通史与民族史意义。
我们注意到,“道”之所在,大都处于交通条件相对艰险的山区。很可能“道”之得名,正在于强调交通道路对于在这种特殊地理环境条件和特殊民族关系条件下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也可能在这种交通通行条件比较落后的少数族聚居地区,政府当时所能够有限控制的,仅仅只是联系主要政治中心、军事据点的交通道路。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机构在这些地区实际只控制着非常有限的若干点与线,尚无能力实施全面的管理。正如严耕望所说,“主要行政措施惟道路之维持与控制”。蜀道沿线“道”之设置的密集,是交通史研究者和民族史研究者都应当关注的历史文化现象。
所谓“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之“边疆”,如《汉官旧仪》“三边为道”,“边”“边疆”的指义在历史进程中是有变化的。
有的秦“道”的存在,还可以得到其他文物实证。马非百《秦集史·郡县志上》“故道”条写道:“案:《秦金文录》著有秦故道量。可证故道乃秦县而汉因之。”秦封泥所见“道”,刘瑞《秦封泥集存》中编《地方职官》“陇西郡”条下著录“䝠道”“䝠道丞印”“䝠道丞□”,“溥道”“溥道丞印”“溥道□□”,“氐道”“氐道丞印”;“北地郡”条下著录“昫衍道印”“昫衍道□”“□衍道印”“昫衍道丞”;“上郡”条下著录“雕阴道印”“□阴丞印”,“翟道”“翟道丞印”;“蜀郡”条下“严道橘丞”;“汉中郡”题下著录“故道”“故道丞印”,“荆山道印”“荆山道丞”“荆山道□”。其中“溥道”“荆山道”,其名号新见,所在位置前所未知。刘瑞以为“溥道”在“陇西郡”治下,“荆山道”在“汉中郡”治下,然而并没有说明具体的依据。如刘瑞此说不误,则这两个“道”应当也与蜀道有关。
也就是说,可以归为“陇西郡”的“䝠道”“䝠道丞印”“䝠道丞□”,“溥道”“溥道丞印”“溥道□□”,“氐道”“氐道丞印”以及可以归为“汉中郡”的“故道”“故道丞印”“荆山道印”“荆山道丞”“荆山道□”等封泥遗存,都应当看作蜀道沿线秦“道”设置的具体的文物实证。
蜀道沿线秦汉“道”的密集分布与不同民族依傍这条交通干线的生产与生活有关。这些时称“有蛮夷”的地方,其实是蜀道贯通南北的主要路段所经行之处。考察蜀道史与蜀道文化,不应忽略有关民族关系史的重要信息,有必要重视民族关系史视角的分析、理解与说明。